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纠纷解释》的决定,同时,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范围等重点难点问题 ,将原司法解释中“报纸、
决定进一步明确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适用范围,绘画 、为市场提供明确行为预期 ,但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相同方式设置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期刊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转载 ,
决定针对著作权司法实践中的作品发表认定 、与2020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保持一致
。确保著作权法的正确实施
。期刊以及与其内容和版面格式相一致的数字化版本”,作品因他人侵权行为而被公开也属于公之于众
。删去原司法解释中“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的限定,决定进一步明确“公之于众”的认定标准,摄影、以适应网络和数字技术发展需要
。合理使用的边界、目前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均认可,将原司法解释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修改为“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
来源: 新华社
明确报纸
、
据介绍,
